礦業(yè)權的招標出讓程序是什么?
2022-10-02 09:44:34
根據國土資源部發(fā)布的《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對于通過招標方式出讓礦業(yè)權的,應當按照以下規(guī)定程序辦理:
1、編制招標方案。
招標方案由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法定的礦業(yè)權審批頒證權限,根據礦業(yè)權招標拍賣掛牌年度計劃和《外商投資產業(yè)指導目錄》編制??h級以上地方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將招標方案報同級人民政府組織審定。
2、組織招標工作。
上級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其礦業(yè)權審批頒證權限直接組織礦業(yè)權的招標工作,也可以委托下級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礦業(yè)權招標的具體工作,受委托的國士資源部門不得再委托下級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礦業(yè)權招標的具體工作。在委托組織招標的情況下,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由委托機關審校領發(fā)。
3、編制招標文件。
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招標方案,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包括招標公告、標書、競買申請書、報價單,礦產地的地質報告,礦產資源開發(fā)利用礦山環(huán)境保護要求、成交確認書等。
4、確定招標標底。
招標標底由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依規(guī)定委托有探礦權采礦權估資質的評估機構或者采取詢價、類比等方式進行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和國家業(yè)政策等綜合因素集體決定。在招標活動結束之前,招標標底須保密,且不得變更。
5、發(fā)布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士管部門的名稱和地址,招標的勘查區(qū)塊、開采礦區(qū)的簡要情況;申請?zhí)降V權采礦權的資質條件以及取得標人資格的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招標的時間、地點;投標方式;確定中標人的標準和方法;投標保證金及其繳納方式和處置方式;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6、投標人資格審查。
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資質條件和資格要求的,應當通知投標人參加招標活動以及繳納投標保證金的時間和地點。
7、投標人繳納投標保證金。
投標人按照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地點繳納投標保證金后,方可參加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活動;逾期未繳納的,視為放棄。
8、確定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的時間。
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確定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所需的合理時間。給予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的時間自招標文件發(fā)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最短不得少于30日。
9、投標。
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前,將投標文件密封后送達指定地點,并附具對投標文件承擔責任的書面承諾。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前,投標人可以補充、修改但不得撤回投標文件。補充、修改的內容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投標人少于三人,屬采礦權招標的,主管部門應當重新組織招標;屬探礦權招標的,主管部門可以以掛牌方式授予探礦權。
10、開標。
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簽收投標文件后,在開標之前不得開啟;對在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之日后送達的,不予受理。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時間、地點公開進行。開標由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持,邀請全部投標人參加。開標時,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文件的主要內容。
11、評標。
由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評標委員會應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評審時,可以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說明,但該澄清或說明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內容。
12、確定中標人。
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和中標候選人,報主管部門確定中標人;主管部門也可委托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13、發(fā)出中標通知、簽署成交確認書。
中標人確定后,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通知中標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內簽訂具有合同效力的成交確認書,并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投標人。中標人逾期不簽訂成交確認書的,中標結果無效,所繳納的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成交確認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主管部門和中標人的名稱、地址;成交時間、地點;中標的勘查區(qū)塊、開采礦區(qū)的簡要情況;探礦權采礦權價款;探礦權采礦權價款的繳納時間、方式;礦產資源開發(fā)利用和礦山環(huán)境保護要求;辦理登記時間;主管部門和中標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14、繳納礦業(yè)權價款,頒發(fā)礦業(yè)權證。
中標人一次性繳納礦業(yè)權價款后,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按照成交確認書約定的日期,向其頒發(fā)勘查許可證或采礦許可業(yè)權價款數額較大的,經上級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分期收取。中標人繳納的熱標保證金,可以抵作價款。
15、公布中標結果。
招標活動結束后,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為中標結果在指定的場所、媒介公布。